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监督曝光 -- 正文
关于3起能力作风反面典型案例通报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06日 13:55       文章来源:穆棱市纪委监委       浏览:
67.6K

 

为认真落实全市深化能力作风建设“抓基层、打基础、强落实、见实效”活动部署要求,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现将穆棱市纪委监委查处的3起能力作风建设反面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穆棱市公安局河西派出所原钢办理案件时工作跑粗,未履行案件办理相关程序问题。原刚在任河西派出所副所长期间,工作履职不到位,2021年7月,作为“王某无证酒后驾驶他人机动车案”主办人,工作跑粗,未履行案件办理相关程序,未追究机动车车主褚某责任;未对涉事车辆进行扣押;对王某作出的行政处罚0.9万元的罚金长达2年多未收缴完毕,原钢作为案件主办人负主要责任。2024年1月,原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穆棱市穆棱镇城建办主任郝大勇把关不严导致他人违规领取补贴款的问题。郝大勇在任穆棱镇城建办主任期间,履行工作职责不到位。2023年1月,在统计上报2022至2023年度纯供热企业供热收费面积时把关不严,未认真核实供热面积,导致利民公司2022至2023年违规额外领取供热运行补助款0.56万元。2024年4月,郝大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穆棱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党总支书记卢洪霞监管不到位导致违规收费的问题。卢洪霞在任穆棱市人民医院医保办主任期间,在宣传医保政策、监管医保基金方面履职不到位。未按文件要求执行收费项目,导致市人民医院2019年1月至2022年5月,存在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串项收费、过度收费、分解收费、超限制用药等方式违规收费113.77万元的问题,卢洪霞负有直接责任。2024年4月,卢洪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典型案例,暴露出我市提升能力作风建设方面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全市党员干部必须深刻警醒、引以为戒。发生问题的部门要紧盯重点问题、深入查找症结、细化改进措施,不断提高工作质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将持续加大不良作风整治力度,在压责任、强监督、严查处、促治理上聚焦发力,为穆棱加力打造“标杆、典范、样板”提供优良作风保障。

中共穆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4年5月6日

主办单位:穆棱市纪委监委    承办单位:穆棱市纪委监委   联系电话:0453-3123080
黑ICP备12000107-1    黑公网安备 231085020111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