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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

一、市纪委监委机关下设1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市纪委监委有关文件文稿;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落实情况;负责机关外事工作;负责机关后勤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机关及派驻机构涉案款物保管;负责机关干部职工医疗健康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机关和派驻机构党群党建工作;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教育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开展政策理论研究及重大课题调查研究;负责提出全市纪检监察法规制度建设规划、计划和立法立规建议;根据职责权限起草、修改纪检监察工作制度,参与起草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信息化建设的整体规划。

(二)组宣室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市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负责市纪委监委机关各室、派驻机构干部人事工作;会同有关方面,负责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和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的提名、考察、任免等干部人事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廉洁文化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的新闻事务和有关网络信息、舆情工作等。

(三)党风政风监督室(市委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综合协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综合协调整治群众身边和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协调党的监督、党的问责等方面工作,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综合协调市纪委监委机关参与调查的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监督对象违纪违法行为和需要问责情形的调查处理工作;综合分析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情况,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议;组织开展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活动;指导全市纪检监察系统的党风政风监督工作;协调办理市管干部任职前回复市委组织部意见工作等。

(四)信访室复查复议室)。负责受理对党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等的检举、控告;归口受理对市委管理的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等的信访举报,统一接收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和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报送的相关信访举报,分类摘要后将问题线索类信访举报移交纪检监察室;受理承办党员对市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及案件、监察对象对市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复审申请及案件,以及其他需要市纪委监委办理的申诉、复核案件等;综合分析信访举报情况;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

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责;统一受理巡察工作机构和审计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等单位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定期汇总核对,提出分办意见移交纪检监察室;统一受理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分送有关部门;归口管理审查调查工作中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事项;对调查措施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负责承担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的具体工作,协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等。

(六)至第纪检监察室。主要履行依纪依法监督、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处置的职责。监督检查全市各单位领导班子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各党委(党组)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承办涉嫌严重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以及其他比较重要或者复杂案件的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综合分析研判问题线索,对适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按程序提出处置意见。

(七)案件审理室。负责审理市纪委监委直接审查调查党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和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报批或备案的案件,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处理或者处分意见;审理需要呈报牡市委、牡市相关部门和市委审批的案件;承办处分决定事项落实及督促检查相关工作等。

(八)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负责监督检查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受理对市纪委常委、市监委委员,市纪委监委机关各室、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和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党员干部涉嫌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等问题的举报,提出处置意见并负责问题线索初步核实及立案审查调查工作等。

二、穆棱市纪委监委直属事业单位名称:电化教育信息中心

三、穆棱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

(一)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负责综合监督:市委办公室(市深改办、市档案局)、市委保密和机要局(市国家保密局、市国家密码管理局)、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政协穆棱市委员会机关、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市老干部局、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市委编办、市委党校(行政学院)、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出版局、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市委统战部(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侨务办)、市委政法委、市信访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工商联、市融媒体中心16家单位。

(二)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负责综合监督: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外事办公室、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市政务服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市工业信息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外国专家局)、市统计局、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市残联8家单位。

(三)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负责综合监督: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市人民法院、市司法局4家单位。

(四)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负责综合监督:市卫生健康局、市红十字会2家单位。

(五)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负责综合监督:市教育体育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家单位。

(六)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负责综合监督:市农业农村局(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市水务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4家单位。

(七)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发展和改革局纪检监察组。负责综合监督: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粮食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医疗保障局、市经济合作促进中心6家单位。

(八)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负责综合监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3家单位。

(九)市纪委监委派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负责综合监督: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4家单位。

(十)市纪委监委派驻市直机关工委纪检监察组。负责综合监督:市直机关工委、市城乡社区工作局、穆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3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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