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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3起工作履职不到位典型案例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27日 14:28       文章来源:穆棱市纪委监委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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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现将穆棱市纪委监委查处的3起党员干部工作中履职不到位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穆棱市住房保障中心综合股股长周帮成工作失职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监管不力的问题。周帮成在2022年任穆棱市住房保障中心综合股股长期间,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酱菜厂小区4单元供热管未进行除锈处理,也未采取防锈措施;中心一号小区改造项目建设过程中,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变更设计,未履行变更程序,未达到设计标准的问题,负有监管不力的责任。2023年7月,周帮成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二、牡丹江市穆棱生态环境监控中心科员张学东工作失职未及时发现企业污染环境行为等问题。张学东身为综合执法大队网格负责人,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存在未按要求对穆棱市振霞矸石综合利用厂建设期间环境现场进行监督管理,对该厂违规生产并造成污染的未及时发现;对六峰湖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内违规网箱养鱼行为未及时发现并制止。2023年7月,张学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马桥河镇北兴村村委会财经委员葛纪山工作失职导致他人违规领取生产者补贴的问题。葛纪山任马桥河镇北兴村村委会财经委员期间,对北兴村农户2020年申报大豆玉米、生产者补贴面积没有认真核实,导致徐某等14户违规上报大豆、玉米生产者补贴面积172.9亩,违规领取大豆、玉米生产者补贴款0.9万元。2023年8月,葛纪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典型案例暴露出,我市仍有少数干部思想懈怠、作风漂浮,责任意识不强、职责职能不明,推动工作站位不高、落实任务不细不实。全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从上述问题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改进工作作风,真正做到闻令而动、严格履职。



中共穆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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