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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3起乡村振兴领域反面典型案例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27日 14:27       文章来源:穆棱市纪委监委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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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强化警示教育作用,深入推进乡村振兴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现将穆棱市纪委监委查处的3起乡村振兴方面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兴源镇新丰村会计崔声福违规处理村集体“三资”问题。崔声福在2016年至2021年期间违规私自承包村集体机动地且少交承包费,给村集体造成0.6万元的损失。2019年7月,崔声福未经村民代表讨论通过变卖村集体杨树1.5万元,并伪造会议记录。2023年9月,崔声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河西镇金光村村委会财经委员王颜军套取直补款的问题。王颜军在2013年至2018年任金光村财经委员期间,和村党支部书记决定以村民名义虚报土地面积,套取直补款16.8万元,全部用于村内各项支出。2023年11月,王颜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下城子镇三道河村会计秦玉祥违规侵占他人最低生活保障补贴等问题。2018年1月,下城子镇三道河村会计秦玉祥侵占村民徐某妻子段某的最低生活保障补贴0.2万元,用于为徐某办理低保事宜打车、吃饭等支出;秦玉祥通过虚报大豆玉米补贴面积的方式,2014年至2022年违规领取补贴款共计0.7万元,用于个人日常生活花销。2023年11月,秦玉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上述案例,反映出在乡村振兴领域有的党员干部淡忘岗位职责,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严重侵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广大党员干部要从典型案例中深刻汲取教训,引为镜鉴,严肃纪律规矩,推进乡村振兴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靠。



中共穆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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