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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棱市纪委监委三项措施规范实名举报核实告知工作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21日 15:37       文章来源:穆棱市纪委监委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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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您是XXX吗?这里是穆棱纪委监委信访室,请问您是否曾向纪检监察机关提交过检举控告材料,请您简要复述检举控告内容,......”。这是近日穆棱市纪委监委信访室工作人员就一封实名检举控告信访举报件与反映人进行核实的现场一幕。

为贯彻落实省、市纪委监委关于实名检举控告工作要求,穆棱市纪委监委通过三项措施规范实名检举控告核实和告知工作,进一步提升了实名检举控告件受理办理质效,推动信访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一、分级负责,统一标准。按照上级纪委要求,穆棱市纪委监委分级负责对初次举报的信访件开展核实告知工作,移送委内科室办理的信访件由穆棱市纪委监委信访室负责核实告知,转送下级的信访件由各乡镇纪委和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核实告知。核实告知工作统一采取“电话+面谈”方式进行,原则上采取电话方式进行核实,必要时经信访室分管领导同意可以采取面谈方式,要求核实反映人的基本信息、获取反映问题的具体信息、宣传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政策规定、化解反映人情绪,为检举控告处理工作和群众矛盾化解工作奠定基础。

二、规范程序,精准操作。首先穆棱市纪委监委制定《穆棱市纪委监委实名举报核实告知操作流程图》《穆棱市纪委监委核实告知工作要求》《穆棱市纪委监委核实告知工作制度》,对实名检举控告人的核实、认定、告知等各个环节进行了详细规定,明确了核实告知的工作原则、程序、方式及告知内容等事项,细化、规范核实告知工作流程,并张贴上墙。明确了在收到实名检举控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核实认定和受理告知,合理把握核实节奏和标准,注意识别和剔除冒名举报。

三、严明纪律,加强管理。在核实告知过程中,做到文明有礼、用语规范,耐心引导反映人陈述检举控告信息,规范告知内容,并做好核实告知工作记录。工作人员通过电话、面谈等方式核实,不得泄露相关信息,不回答核实告知以外问题咨询,不向实名检举控告人作出承诺。要求对核实告知全过程进行录音,详实记录存档备案,使实名检举控告办理留痕可追溯,确保安全,做到全程可控。

截至目前,穆棱市纪委监委共接收检举控告49件,其中实名初次检举控告13件,12件进行电话核实告知,1件通过面谈核实告知,核实告知率达100%。通过核实告知,承办部门对实名举报件深入开展调查取证工作,不断提升实名检举控告办结效率,确保《穆棱市纪委监委核实告知工作制度》落地见效,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重复举报件明显下降。

主办单位:穆棱市纪委监委    承办单位:穆棱市纪委监委   联系电话:0453-3123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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