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强化警示教育作用,现将穆棱市纪委监委查处的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福禄朝鲜族满族乡纯盛村委会会计丁振华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2016年丁振华在任纯盛村会计期间,因工作失职少报玉米种植补贴面积1287.74亩,导致村集体支出198,211.50元用于赔付纯盛村54户村民少报玉米种植面积的补贴损失,给村集体造成损失至今未挽回,其行为构成违反工作纪律违纪。2020年9月,市监察委给予丁振华记大过处分。
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以上案例中引以为戒,深刻认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性,切实增强遵规守纪自觉意识。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强化责任担当,坚持挺纪在前,加强监督管理,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抓好作风建设。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行为,一律从严查处,从严问责,公开曝光,持续形成高压震慑态势,严防“四风”反弹回潮。
中共穆棱市纪委办公室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