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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22日 10:04       文章来源:穆棱市纪委监委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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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省、牡市委和市委关于“坚决打好整顿作风优化营商环境攻坚战”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严明纪律,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现将穆棱市纪委监委近期查处的2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市自然资源局执法监察局科员孙磊、王宏二人未能正确履行职责,存在行政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孙磊和王宏在调查市胜利煤矿越界开采案件中,未按时限要求办结案件,存在行政慢作为行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适用法律依据错误,存在乱作为行为,其行为构成了违反工作纪律违纪。2020年5月,孙磊、王宏二人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市自然资源局执法监察局负责人黄海涛监管不力问题黄海涛对胜利煤矿越界开采案件调查组工作监管不力、把关不严,对调查工作中出现行政慢作为、乱作为行为负有领导责任。2020年5月,黄海涛受到警告处分。

上述违纪案件破坏了营商环境,损害了党员干部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希望全市党员干部一定要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坚决克服侥幸心理。特别是当前正值全省上下深化改革创新推动重塑投资营商新环境的新形势下,市纪委将结合全市优化营商环境监督问责工作,针对不作为、乱作为等破坏营商环境问题,集中力量,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对不收敛、不收手、明知故犯、顶风违纪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从严从重处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给予通报曝光,同时严肃追究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责任。

中共穆棱市纪委办公室

2020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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